首页 资讯 正文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体育正文 273 0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本文转自(zhuǎnzì)【吉安公安】; 枪爆无小事(wúxiǎoshì),平安重于山 “缉枪治爆”专项行动(xíngdòng)开展以来 枪爆违法犯罪的打击(dǎjī)、宣传力度 切实消除(xiāochú)社会治安潜在隐患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(ānquán) 青原区富田镇村民(cūnmín)杜先生 来到青原分局(fēnjú)富田派出所 该手雷系杜先生(xiānshēng)多年前 在村口的小河(xiǎohé)中发现 随后一直放置在家中(jiāzhōng) ▲发现(fāxiàn)手雷的小河边。 在(zài)开展“治安大村长”走访活动时 宣讲了(le)非法持有、私藏 枪支弹药(qiāngzhīdànyào)的严重危害 以及所需面临的(de)法律惩处 “听到民警讲解后(hòu), 还有(háiyǒu)这个‘定时炸弹’。” 想起了(le)多年前捡到的这枚手雷 主动交到富田派出所(pàichūsuǒ) 民警(mínjǐng)对杜先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 开展“缉枪治爆”工作(gōngzuò) 主动上交手雷(shǒuléi)的行为 同时(tóngshí)鼓励其积极宣传发动身边人 主动联系(liánxì)公安机关并上缴 ▲该手雷已由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按规定安全妥善处置。 该枚手雷已由(yóu)青原分局治安大队 按规定安全妥善处理(tuǒshànchǔlǐ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枪支管理法》 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(fǎlǜ)规定持有、制造(包括变造(biànzào)、装配)、买卖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 国家(guójiā)严厉惩处违反(wéifǎn)枪支管理的(de)违法犯罪行为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。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,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,给予奖励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刑法》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(fēifǎ)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,处(chù)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(yǐshàng)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(de)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(chūjiè)枪支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(yīzhào)第一款的规定(guīdìng)处罚。 单位犯第二款、第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(fájīn)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(guīdìng)处罚。 供稿 | 青原分局(fēnjú)王裕文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